通儒院(即研究生院)“以中国学术日有进步、能发明新理以著成书、能制造新器以利民用为成效。”[6] 从前一个时期的培养“艺才”、“专才”,到这一时期的提出“通才”,从字面上看,似乎又回到了传统的人才观。因为中国的传统教育也强调“通才”,即所谓“一物不知,儒者之耻”。但是,这里的“通才”是以掌握“各项学术艺能”为前提的,不仅与封建教育的理想人格“通才”在内涵上有所不同,而且,这种目标提出的本身也提升了“艺才”与“专才”的地位。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较之前一时期,较多地接纳了西方高等教育的理念。当然,这种“通才”仍必须“谨遵谕旨”,“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在这里,中国传统高等教育的影响依然十分强大。这是因为,虽然科举制度在1905年被废除,但是,科举制度赐予出身的陋习仍然保留下来,秀才、举人、进士的头衔还十分具有吸引力。当然更重要的是封建专制制度的政治框架还在起着支撑作用,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变革终究需要以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的变革为前提。与此相适应,在这十几年间,高等教育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方法上发生了较大变化。最明显的表征是西方近代社会科学的各个门类被大量引进高等教育的课堂,政治学、法学、教育学、哲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被作为大学或高等学堂的教学内容,通过日本引进或翻译的西方教科书大量出版。学术界往往把这一时期看作是在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方面移植西方的第一个高潮。与此同时,在传统高等教育中特别受到重视的儒家典籍“经学”的研习,也被保存下来,京师大学堂有经学科之设,而且置于各学科之首。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领域,传统与移植之间的冲突、矛盾在政策层面和实践层面都非常激烈。
民国初年,资产阶级革命派和激进的民主主义者从根本上否定了“中体西用”这一直接支配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文化观念,提出要用“民主共和”和“科学民主”的精神来改造中国传统的封建主义文化,这也为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进一步发展演变提供了思想基础。 从1912 年至1949年的近40年间,民国政府和后来的国民政府制定颁布过几部重要的关于高等教育的法令、规程。就培养目标而言,从法律条文上看,最大的变化在于取消了封建社会高等教育的政治方向。1912年的《专门学校令》提出,“专门学校以教授高等学术、养成专门人才为宗旨”。同年颁布的《大学令》规定,“大学以教授高深学术、养成硕学闳才、应国家需要为宗旨。”在这里强调的是高深学术,是培养“硕学闳才”和“专门人才”。高等教育领域中大学和专门学校的区分标准是“学”与“术”,前者重在学术研究,后者重在应用技术。政治上、思想上的种种限制与要求,即所谓“忠君”、“尊孔”,在培养目标中被取消了。特别在民国前期,由于蔡元培的努力和他的广泛的社会影响,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得以在教育理念上有了一次大的飞跃。正如有些研究者所指出的:“只有在这一时期,中国才真正开始致力于建立一种具有自治权力和学术自由精神的现代大学。”[7] 西方高等教育理念的核心即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的观念,通过蔡元培的理论倡导和身体力行第一次较全面地被国人所认识和接受。蔡元培对北京大学的改造,他所反复强调的学术自由、兼容并包的办学方针,他对大学功能的理解与认识,即所谓“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等等,使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对西方的移植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正是通过蔡元培在北京大学的努力,使中国高等教育在教育理念和培养目标上,从根本上动摇了以培养“内圣外王”的“贤士”、“君子”、“循吏”为目标的主流传统。在这里要强调说明的是,蔡元培在宣传、倡导西方大学理念的同时,也充分利用了中国封建社会高等教育的非主流传统,即张扬古代书院浓厚的学术氛围、师生间砥砺德行互相切磋的融洽之情以及相对的独立地位,等等。1922年,毛泽东等人“鉴于现在教育制度之缺失,采取古代书院与现代学校二者之长,取自动的方法,研究各种学术,以期发明真理,造就人才”[8]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